索 引 号:000562695/2016-00404主题分类:财政发布机构:开发区
发文日期:2016-09-20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开发区2015年度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开发区2015年度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霸州开发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霸州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收支)
第三部分 霸州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霸州开发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2016是开发区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适应新形势、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一年,2016年开发区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实力霸州、活力霸州、绿色霸州、幸福霸州为指引,以推进“231”核心战略体系,即两大先进制造业、三大现代服务业和一座霸州新城为发展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方位提升开发区软硬环境,努力打造服务管理精良,高端产业集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园区。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6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精力抓项目,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大突破
强化招商选资,努力壮大优势产业规模,快速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全力推进在建项目的建成投产,使项目建设出形象、出效益。加速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休闲食品产业园和中德产业园三个产业园建设,区中园建设要实现大突破。
(二)探索产城共建式合作开发模式,做强发展平台
2016年开发区将大力投资实施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加快重点道路工程建设,逐步完善、畅通区内排水系统,提升区内绿化水平,进一步美化发展环境高规格制定园区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大幅提升园区承载力。强化环境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园区。2016将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化和城市建设实现大幅推进的一年。
(三)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有利于推动开发区快速发展的用人机制。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加大新农村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统筹规划,着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大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加快提升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霸州经济开发区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驱动,适应新常态、激发新活力、实现新发展,在把握大势中抢抓机遇、在深化认识中统一思想、在创新发展中谋求突破,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样,十年建成一座新霸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2016年,霸州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分析研判开发区在新常态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结合自身实际,我区明确了新形势下的新的发展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实力霸州、活力霸州、绿色霸州、幸福霸州为指引,以推进“231”核心战略体系,即两大先进制造业、三大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健康休闲食品两大先进制造业和电商物流、研发设计、温泉旅游三大现代服务业)和一座霸州新城为发展目标,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方位提升开发区软硬环境,努力打造服务管理精良,高端产业集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园区。在今后工作中,开发区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势而为,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推动开发区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由同质竞争向差异化发展、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由单纯项目开发向产城融合的转变,全方位加快开发区发展建设。
(一)集中精力抓项目,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大突破
强化招商选资,努力壮大优势产业规模,快速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针对世界500强和京津产业外溢,制定出全年招商路线图,实施定向招商和精细招商。对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团组、一套方案、一盯到底”的方法,切实提高招商成效。在招商重点上盯紧立区、立市的高新产业项目,通过以商引商、配套联动、整体开发等形式,坚持引进大项目和精品项目,力争在招引项目上实现新的、大的突破。
(二)探索产城共建式合作开发模式,做强发展平台
继续深入与华夏幸福基业合作,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项目承载能力。继续加大推进总投资7.5亿元的18项重点市政工程建设,加快重点道路工程建设,逐步完善、畅通区内排水系统,提升区内绿化水平,进一步美化发展环境。同时加快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馆、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霸州市第十九中学等工程的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承载力强的品牌园区。
(三)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建议逐步完善开发区封闭式管理体制建设,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赋予开发区各管理部门行使县市一级的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建设管理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避免多头审批、多头建设的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内部监管,按照责权统一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建立有利于推动开发区快速发展的用人机制。设立自主引进人才机制。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逐步自主引进专业人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建立严格规范的用人机制。按照高标准、重实绩、合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开发区特点的用人机制。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入资本市场,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通过政府出资、对外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积极推广PPP融资方式,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力。
(四)加大新农村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统筹规划,着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每年完成3-5个重点村街的改造提升,通过提升道路、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村街绿化、美化,逐步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市级示范村街。加大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扩大就业规模。建立规范化、长期化的培训机制,有针对性的加大机械制造与加工、酒店服务等岗位的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扩面为重点,努力实现全覆盖;规范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众的救助,要使人民群众生活有保障,有改善,更要有希望。加快提升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十九中学建设,适时启动大柏小学和开发区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使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得到整体提升和完善,逐步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办群众满意的学校。积极推进开发区医院和村街卫生室的建设,大幅提升区内卫生医疗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霸州经济开发区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驱动,适应新常态、激发新活力、实现新发展,在把握大势中抢抓机遇、在深化认识中统一思想、在创新发展中谋求突破,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样,十年建成一座新霸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964003
开发区管委会
行政
964004
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行政
964005
开发区计生分局
行政
964006
开发区财政分局
行政
964009
开发区环保所
行政
964016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行政
 
 
第二部分霸州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霸州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267256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76500.00元;基金财政拨款61980000.00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267256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1680.6元;教育支出3698538.15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7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0.0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8168.85元;城乡社区支出243072039.48元;农林水支出4650872.9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205276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76500.00
2015年度支出总计26725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1928.95元;项目支出:185374571.05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61980000元;支出61980000元;结转0元。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9185.4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602356.42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6829.00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工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02356.42。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16829.00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829.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市教育局及市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计划生育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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